皮肤透着健康的粉润,秀气的鼻梁,红润的嘴唇,哪怕轻轻抿一下,都像带着甜味。就算穿着松垮的衣服,也能看出纤细的腰肢和匀称的比例。
俞继红抱着女儿跟在方三弟身后去田里。
她穿了件洗的有些发白的条绒小褂,袖口磨破的洞上绣了朵小花,外面套着件粗线毛线背心。
头发梳成油亮的麻花辫垂在肩头,碎发用黄色塑料发卡别住,看着格外精神。
“哟,这打扮哪像下地干活的?倒像是走亲戚。”
“说她是疯子,我看比正常人还正常,干活也不忘收拾自己。”
“这身段,真不像生过孩子的。”
“可惜了,女人不自重,被男人嫌弃就疯了,好好的人就这么毁了。”议论声此起彼伏。
还有人故意调侃方三弟,“三弟,新婚快乐啊!”
方三弟瞪了那人一眼,没应声。
俞继红却像没听见似的,脊背挺得笔直,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傲气,仿佛看不见周围人的目光。
干活歇脚时,俞继红摘了几朵刚开的紫云英,捏着花茎在指间转了转,用细草茎捆成小簇,轻轻插进辫子外侧,遇到荠菜的小白花,就掐下三五朵,别在鬓角的发卡上,像缀了几颗细碎的白星星。
她对着田边的水坑照了照,露出满意的笑。
“真是个疯子,谁会把野花往头上戴。”旁边人窃窃私语。
可俞继红不管不顾,依旧我行我素。
紫云英的淡紫花瓣贴着发丝,干活时一晃一晃的,她故意把辫子甩得幅度很大,还咯咯地笑,不时朝田坎边的女儿喊,“囡,快看!”
方三弟抬头看她,心里想着:也只有这样没心没肺、有点疯癫的女人,才会愿意嫁给自己。可又觉得她此刻的样子,真的很好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