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2章 南锣鼓巷胡同 —— 四合院里的住户们(续)

住户们嘴里说着这里是单位福利分房,因为他们都是职工家属,不了解内情。

他们家在单位上班的人心里清楚,这里就是临时宿舍,他们手上连单位的一张字条都没有。

以前租金是往单位财务科交,自从院子产权还给王成林后,单位就不收租金了,让他们直接交给房主。

还有几户不是群众艺术馆的职工,他们心里是最没底的。

但这些住户都有不走的理由:单位职工都有福利分房,为什么他们在这院子里住了十多年,还不给分房子呢?

他们不知道的是,王成林没过来要回院子产权之前,区群众艺术馆一直认为这处院子就是他们单位的。

所以没在院子里住的职工,早就分到房子了。

小曼、周倩和王成林三人坐车到了京城市 “邮电局”。

在邮电局里,小曼起草了《南锣鼓巷四合院买卖合同》。

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后,小曼给沈卫东打电话,让他将钱转入王成林提供的新加坡银行账户,然后将转款回执单传真过来。小曼把传真交给王成林。

购买四合院的钱支付完毕时,时间已经是中午。

三人找了家国营饭店吃午饭。

吃饭时,王成林好奇地打探小曼家里是做什么的,为什么在港岛还有公司。

小曼没有对他隐瞒,把沈卫东在港岛的公司和公司业务跟他说了。

王成林在新加坡开了一家日杂商店,生意挺不错。

他年龄大了,早就不管家里生意,生意都交给儿子打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