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9章 论三刑

比如戊戌是福聚之地,却有乙丑来刑,那就大吉。

如果刑不入福聚之地,就不是贵命。其余的以此类推。

《经》说:“凡是论命确定是否无刑,先要看太岁。”

大概是说人的命运,厌恶见到三刑。

如果月日时带有凶煞,但太岁不干预,就不论刑。

所以说先看太岁。

又说:“以煞止煞,大多掌握军事刑法的重任。”

大概是说太岁受刑,而其他刑能够制伏刑克太岁的情况。

假如癸巳年出生的人遇到戊寅日,又遇到庚申时之类的情况。

因为癸巳被戊寅所制,得到庚申木,却能制伏戊寅的土,本来有刑克却反而没有刑克,所以叫做以煞止煞。

古歌说:“三刑的位置带有三奇,天乙贵人又兼得在日时。刑如果等分且天干遇到德,官居极品必定不会有亏损。”

可见三刑要相等,再带有三奇贵人、天德就是吉利的。

《玉井》说:“相刑法则,聚集敛藏精华,没有刑克不行。闭藏用神,没有刑克不行。财官气势充实,没有刑克不行。生合之气断绝,没有刑克不行。该前往该回归,没有刑克不行。或假或真,没有刑克不行。刃煞潜伏隐藏,没有刑克不行。吝啬滞留,没有刑克不行。”

小主,

又说:“刑害的因素,有的太过,又有地支之神,反而能刑克刑害的因素,严重的粗俗而不秀丽,秀丽而不奇特。”

有人说:“三刑,有刑上、刑下、自刑。比如子刑卯,卯为刑下,子为刑上,丑刑戌,戌为刑下,未为刑上,寅刑巳,巳为刑下,申为刑上。”这种说法更好。

总结:本章节主要讲了。

一、三刑根源:

源于《阴符经》“恩生于害,害生于恩”,由三合生出,与六合生六害同理,如申子辰等三合加其他位产生不同刑。

二、三刑分类及含义:

1.无恩之刑(寅巳申):

从五行生克与六亲角度,如寅中甲木刑巳中戊土,戊为甲父却被刑,有忘恩之意。

又从生克关系,寅巳申间相互克制,不顾所生。

生旺、死绝、贵贱格各有不同表现。

2.恃势之刑(丑戌未):

丑戌未因五行间恃强凌弱之势得名,如丑水刑戌火等。

不同状态下,命主性格、命运各异。

3.无礼之刑(子卯):

因母子相生却相刑,且子卯无尊卑之道,或从夫星衰败死亡角度,女命遇之不良。

不同状态下,命主性格、命运不同。

4.自刑(辰午酉亥):

源于各支自身气盛致祸,如辰水满、午火暴等。

不同状态下,命主性格、命运有别。

三刑名称由来:取四冲、四极、四库各缺一,三者相互推导不齐,故曰三刑。

另《三车一览》对寅巳申、丑戌未的不同归类也有道理。

三、三刑论断

1.综合判断:

见刑不能断凶,要结合五行中吉神凶煞判断,吉多则刑为用,凶煞多则祸重。

三刑怕金,不同自刑情况对火的反应不同。

2.刑入与否:

三刑全时,以年为主,月日时为客,主刑客刑得入为贵,客刑主刑不入为贵。

3.太岁影响:

论命先看太岁,太岁不受刑或有制刑之煞,可减轻刑的危害。

4.其他条件:

三刑带三奇、贵人、天德等为吉。

相刑在特定命理需求下必要,但刑害太过也不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