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“照象”,指的是火与土相互作用形成的“光明通透”之象。
火象征光明高明,土象征培育万物(《尚书》云“土爰稼穑”)。
若土在上(如天干透土),如同阴霾雾气遮蔽天空。
火在下(如地支藏火),如同太阳光线穿透云雾漏射而出——这便是“先隐晦后显明”的意象。
典型结构:日干为戊土,地支见寅午戌三合火局,或有午火强根,同时时干透丙火(或丁火)生扶戊土,即可称为“照象”。
忌神条件:命局中最忌见水(尤其是壬水、癸水),因水会克火(火灭)、土遇水则湿(土溶),导致火土相生的流通被破坏,福气大减。
扩展类型:若火居天干(如丙、丁火透干),水藏地支(如亥、子水),形成“火在上照耀,水在下映光”的格局,也属于照象。
例如“太阳高挂天空,水底折射光芒”,通过水火相映实现“返照”之贵。
《经》文引用与命理特征
《经典》说:“若四柱(年月日时)无损伤(如忌神水被制伏),命主可位列朝廷高位;若地支藏有畏惧(如暗藏水势),也能享有声誉而不贫贱。但行运至衰绝之地(如火衰、土衰之运),必生灾祸。”
实战案例解析
案例一:戊戌、戊午、丙午、戊戌
命局分析:
日主丙火,四柱中三见戊土(年柱戊戌、月柱戊午、时柱戊戌),戊土为丙火的食神(火生土)。
地支午火当令,午戌半合火局,火势强旺生土,形成“火土相生”的照象。
四柱无水克火,虽午火冲子水(官星)、戌土冲辰土(水库),但原局无官星水,反以土为贵(食神泄秀)。
结论:火土通明无破,主大贵(如古代宰相命)。
案例二:丙戌、癸巳、戊午、丁巳
命局分析:
日主戊土,地支巳午戌三合火局(巳午为火,戌为火库),年时干透丙丁火,火势极强生戊土,形成“火土相生”的照象。
月干癸水虽为财星(土克水),但癸水落巳火(癸水绝位)、午火(癸水胎地),被火局克制,反成“水火既济”(火强水弱,水被火暖化为有用)。
结论:化气得时(火当令)、得位(火局成),贵显至极(如高官)。
案例三:戊戌、甲寅、丙午、甲午
命局分析:
日主丙火,地支午火当令,寅午半合火局,年柱戊戌土为食神,月时透甲木(印星)生火,形成“木生火、火生土”的流通。
四柱无水克火,木火土三相生,无冲无破,照象纯粹。
结论:贵显无匹,典型“火土高明”之贵格。
案例四:甲戌、丙寅、丙午、庚寅
命局分析:
日主丙火,月柱丙寅、时柱庚寅,寅午半合火局(午火藏日支),年柱甲戌土为食神,火生土旺。
甲木、庚金虽透干,但甲木生火(印生身)、庚金被火克(火克金),忌神被制,照象无破。
结论:贵为宰相,因火土相生且忌神有制。
核心逻辑总结
1. 照象的本质:
核心是“火土相生”或“火水相映”的意象化配置,强调火的光明与土的承载(或水的映照)形成良性循环。
需火得令(如寅午戌月)、土得地(如辰戌丑未月),且忌神水被制伏(或藏于下而不克火)。
2. 贵显条件:
四柱无损伤(无水克火,或水被火制),则贵显至极(如朝廷官员)。
若地支暗藏水势(如亥子),但火土强旺能制水,则主“声誉非贫”,仍有贵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