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嫁不定(二)

原文:

《玉振赋》云:“阴命印重本绝嗣,运行官煞,反吉。夫旺子生,此理之常。女犯伤官须克配,运入财旺亦佳。伤生财,财生官,所谓能使无情更有情。弃命就煞,必配名家。专禄食神,断受诰命。孤鸾最利于七煞,桃花喜带乎官星。此四格皆主富贵,益夫旺子。官贵太多,非偏房即为舞妓,会合过盛,不媒妁则是尼姑。女命虽不嫌官贵,多则不吉。天干地支,三合六合带得多者,必为此等之人。盖媒妁联二姓以成亲,尼姑受万人之施舍,参之人事,章章明矣。甲木坐申透庚金,子都西子,丙火坐申时壬水,大乔小乔。”

言此二日专用煞,苟无混杂,其女必有倾国倾城之色矣。

译文:

《玉振赋》说:“女性印重本应无子,行官煞运反吉。夫旺子生是常理。女犯伤官必克夫,行财运亦佳。伤官生财,财生官,能化无情为有情。弃命就煞必配名门。专禄食神必受诰命。孤鸾最喜七杀,桃花宜带官星。此四格主富贵益夫旺子。官贵太多非偏即妓,会合过盛非尼即媒。女命虽不嫌官贵,过多则凶。三合六合过多者必为此类。媒妁联姻,尼姑受施,人事昭然。甲木坐申透庚,丙火坐申透壬,此二日专用七杀,无混杂者必为绝色美女。”

注解:

1. 弃命就煞:从杀格。

2. 专禄食神:食神坐禄位。

3. 孤鸾:丁未、戊申等日。

4. 大乔小乔:三国美女,喻姿色出众。

原文:

《赋》云:庚寅、戊寅,或云戊申。纵遇破败犹得,己卯、癸未,休教红艳相侵。此四日俱自坐长生临官之夫。如庚得寅、戊得申,乃上人之妻,己得乙、癸得己,亦不失为佳妇。但五阴日不宜。红艳、桃花二煞,五阳遇之,纵为不堪,亦可养身。官临墓绝之地,老困娇娘,夫居杂气之中,最宜佳妇。

如庚用丁为夫,十一月生,辛用丙为夫,八月生,虽名为夫,实则不时。纵有貌,必然受困,所谓红颜多薄命是也。如癸日生于未月杂气之中,有丁乙己,夫星子息财帛全,虽居杂,见之不忌。官得令而逢伤,反作奴婢,煞当权而有制,当为正室。

日刃逢煞,不偏则尼,月伤叠刃,非奴则婢。日刃逢煞,如壬子日戊申时之例。月伤叠刃,如丁卯月甲辰日之例。伤官夺夫之柄,化煞助夫之资。桃花喜共官星,红艳休同煞伴。寒衾少怨,命值孤鸾,独枕早孀,日临寡鹄。柱中绝无官煞,值此日为忌。

小主,

如有官煞等项倚靠,虽犯孤鸾、阴阳差错等日,反吉。寡鹄即孤鸾。孤鸾若遇夫星,必多子女,天德如逢煞化,定盛婢奴。一片比肩,官地争夫拟定,浑身泄气,印星望嗣堪求。旺夫伤子,乃官令而枭强,旺子伤夫,因食时而官绝。印重盈盘,遇富夫而多得子,食清值令,得壮妹必许夫荣。

富夫,乃官星带财之论。印重官轻夺夫权,凤舞鸾飞坑婢命。孤鸾日,乃旺毒之辰。天月二德无他乱,衣锦冠金,羊刃七煞无善降,身尘发垢。一逢阴煞非守志,必也无儿,两透阳伤且荣身,而不克婿。五阴日见五阴煞为凶,阳伤官得印重反荣身,而不克婿。

译文:

《赋》说:庚寅、戊寅、戊申日柱,纵遇破败仍可得善终;己卯、癸未日柱,切忌红艳煞侵犯。

此四日皆自坐夫星长生临官之地。

如庚日得寅、戊日得申,为上等人妻;己日得乙、癸日得己,亦为佳妇。但五阴日不宜。

红艳、桃花煞,五阳日遇之虽不佳尚可自养。

官星临墓绝地,美女终老困顿;夫星居杂气中,反宜佳妇。

如庚用丁为夫生于子月,辛用丙为夫生于酉月,虽有名无实,空有美貌终受困。

如癸日生未月杂气中,有丁乙己,夫星子息财帛俱全,不忌杂气。

官星得令逢伤官反作奴婢,七杀当权有制可为正室。

日刃逢煞非偏即尼,月伤叠刃非奴则婢。

伤官夺夫权,化煞助夫运。

桃花宜带官星,红艳忌伴煞星。

孤鸾日主寒衾少怨,寡鹄日主早寡独眠。

柱无官煞值此日为忌,有官煞倚靠反吉。

孤鸾遇夫星多子女,天德化煞旺婢仆。

一片比肩主争夫,浑身泄气求子宜印。

旺夫伤子因官旺枭强,旺子伤夫因食旺官绝。

印重遇富夫多子,食清值令夫荣。

印重官轻夺夫权,孤鸾日为凶毒之辰。

天月二德无混杂主富贵,羊刃七杀无制主贫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