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嫁不定(九)

原文:

甲夫巳午及寅宫,遇丙合辛被火熔。身旺食神家富足,独眠孤枕怨春风。

甲日以辛为夫,辛生春夏失时,又遇丙火,难以吉论。盖妇人以夫为主,官既受害,虽财食赢余,不免伤夫。若柱无辛见丙丁,运行见辛,亦吉。

译文:

甲日以辛为夫,辛生春夏失时,遇丙火合克,主富足却伤夫。

若柱中无辛,行运见辛方吉。

注解:

1. 五行相克:丙火克辛金,体现伤官克官的典型凶局。

2. 夫星缺失:柱中无官星,需行运补充,反映命局不足运补的命理原则。

原文:

丙夫夏癸月藏伤,若遇庚辛酉地祥。木火透干能泄水,夫财虽旺发难长。

丙干以癸为夫,夏月癸水休囚,内藏土为伤官,如不透戊已,得辛金佐之,运行西,吉。柱有木火,泄窃癸气,终是不久。不见癸用食见则非。

译文:

丙日以癸为夫,夏月癸弱,地支伤官暗藏。

若得辛金生扶,行西方金运吉。

柱有木火泄水,夫财虽旺难持久。

注解:

1. 伤官暗藏:地支伤官主潜在威胁,体现明枪易躲,暗箭难防的命理隐喻。

2. 五行流通:强调金水相生的重要性,体现的命理机制。

原文:

癸水生于寅卯月,合戊经行南地宜。只恐干中明见甲,自怜衾枕与谁依。

癸日生春,遇戊为夫,行南方及申地,不为利害。若甲透及癸分夺,便伤夫。不见戊,但见甲,行至戊运亦如之。若原无戊,用食、伤官,行火地,皆吉。

译文:

癸日春生遇戊为夫,行南方火土运吉。

若甲透或癸多,主伤夫。

原无戊,用食伤行火运亦吉。

注解:

1. 十神替代:原局无官星,可用食伤替代,体现命理的灵活性。

2. 大运影响:强调大运对命局的补充作用,符合命好运不好的辩证关系。

原文:

壬癸如生季月中,夏间土旺亦论同。不宜寅甲连相见,重犯作伤反无功。

壬癸生辰戌丑未月及夏中,伏夫星得时,最吉。但不宜太过,若寅甲并见,食神重犯,作伤官论。单见甲或寅,则吉。一命:庚辰、癸未、癸酉、戊午,嫁富贵俊雅之夫,生四子,受封。

译文:

壬癸日生于季月或夏季,伏藏夫星得时最吉。

若寅甲并见,食神过重作伤官论。单见甲或寅则吉。

例如庚辰年癸未月癸酉日戊午时,嫁富贵丈夫,生四子受封。

注解:

1. 伏藏夫星:四库月暗藏财官,需冲开方显,体现藏富于库的命理观念。

2. 命例示范:展示食神适度的正面效应,强调的重要性。

原文:

甲乙秋生夫正时,煞官若混细分之。舒配去留成格吉,丁丙引强困又离。

甲乙用金为夫星,庚辛秋令得时,若官煞重见,分配去留,不相混杂,聪明富贵。

见丁丙重,时引强地,则又伤金为害。

译文:

甲乙日秋生,用金为夫星,若官煞混杂需细分去留。

清者富贵,若丁丙火旺,反伤金为害。

注解:

1. 官煞去留:传统命理难题,强调清者贵,浊者贱的审美标准。

2. 五行平衡:丁丙火克制庚辛金,体现过犹不及的命理原则。

原文:

戊己春生木正青,煞官多处便为情。支干遇合方成吉,会水重金又一评。

戊己春生有二论,己日虽官煞混杂,有甲合为贵,戊日宜清乃贵,都利煞为用,皆怕金水多,水渗其土,金多害木,行南运不忌。

译文:

戊己日春生,木旺为官煞。

己日官煞混杂有甲合为贵,戊日宜清。

皆怕金水过多,行南运不忌。

注解:

1. 日主差异:己日喜合,戊日喜清,体现不同日主的命理需求。

2. 五行相克:金水克木土,强调平衡的重要性。

原文:

庚辛夏月丙丁藏,不透干头便是良。只恐煞官交互见,非惟不吉也争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