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甲日癸酉时断

原文:

六甲日生时癸酉,暗官明印未希奇。

柱中有火无刑破,元命胎生贵可知。

译文:

六甲日出生在癸酉时,暗藏正官(酉中辛金)与明透正印(癸水),此组合不算罕见。

若柱中见火(寅午戌等)且无刑冲破损,日主因胎生元命(甲木在酉受胎)可显贵气。

注解:

“暗官明印”:癸水为正印(明印),酉中暗藏辛金为正官(暗官)。

“火无刑破”:需寅午戌三合火局(火制金神)或巳午月火令,且无寅申冲、卯酉冲等刑破。

“胎生元命”:甲木在酉为胎地,象征根基深厚,配合火局可化金神之凶为贵气。

原文:

甲日癸酉时,胎生元命,甲木酉上受胎,为甲生气,明癸为印,暗辛为官,有己土破印,不贵。酉为金神,若柱有寅戌,通火气者,德性纯厚而贵。无火见水,凶暴残疾。

译文:

甲日癸酉时,甲木在酉为胎地,为生气所在,癸水为正印,酉中辛金为正官。

若柱中见己土(偏财)克制癸水(破印),则不贵。

酉为金神(癸酉为金神之一),若柱有寅戌(三合火局),火气流通,命主品性纯良而显贵;若无火且见水(申子辰等),则性格凶暴或残疾。

注解:

“胎生元命”:甲木在酉为胎地,象征生命力潜藏,需火激发。

“己土破印”:己土克制癸水,破坏官印相生格局。

“金神”:癸酉时为金神,需火制伏(寅午戌火局),否则金旺克木,主凶暴。

“无火见水”:水旺生金,加重金神凶性,导致残疾或漂泊。

原文:

甲子日癸酉时,春生木旺,酉月官纯,贵。

若混之以煞,或煞多,柱中全无火气,凶。

一云:先破祖,后大富。

译文:

甲子日癸酉时,春生(寅卯月)木旺身强,酉月(申酉月)官星清纯,显贵气。

若柱中混以七杀(申酉金)或杀多无制,且无火(巳午)调候,主凶。

另一种说法认为此命先破败祖业,后大富。

注解:

“春生木旺”:寅卯月木旺,日主强可担官印。

“酉月官纯”:酉为正官,无杂气,成“官印相生”格。

“混煞无火”:申酉月金旺,七杀混杂,无火制杀则攻身,需大运见火救应。

“先破祖后富”:原局官印被破,大运火土助身制杀,可后发。

原文:

甲午、甲子,主事,夭。辛巳、丙申,贵。甲申、壬申,贼刑。辛巳、庚子,通政。

译文:

甲午年甲子月出生者,任主事但早夭;辛巳年丙申月出生者,显贵;甲申年壬申月出生者,因盗贼受刑;辛巳年庚子月出生者,官至通政使。

注解:

“主事”:明清六部司官,正六品。

“通政”:通政使司长官,掌奏章出纳,正三品。

甲午、甲子:子水旺生甲木,但午火被子水冲克,火弱无法制金,故夭。

辛巳、丙申:巳申合水,丙火透干制金,杀印相生,贵。

甲申、壬申:申金为七杀,壬水为枭神,无火制伏,金旺克木,主凶。

原文:

甲寅日癸酉时,春生寿,夏反覆。秋性不定,多凶。冬平常。丑未月贵。

译文:

甲寅日癸酉时,春生(寅卯月)长寿,夏生(巳午月)运势起伏,秋生(申酉月)性格不定且多凶,冬生(亥子月)平常。丑未月(土旺)出生者显贵。

注解:

“春生寿”:寅卯月木旺,日主强,官印相生,主寿。

“夏反覆”:巳午月火旺,火泄木气,需土通关,否则木火过旺反主反复。

“丑未月贵”:丑未为湿土,制水培木,土金相生,调和官印,故贵。

原文:

甲戌、辛未,宪副。壬申、癸丑,尚书。癸亥、辛酉,内官。庚申、乙酉,凶死,官煞两旺,柱无火制。戊辰、壬戌,龚三益,解元,进士,翰林。

译文:

甲戌年辛未月出生者,官至宪副(按察副使);壬申年癸丑月出生者,官至尚书;癸亥年辛酉月出生者,任内官(宦官);庚申年乙酉月出生者,因官煞过旺无火制伏而凶死;戊辰年壬戌月出生者,如龚三益,为解元、进士、翰林。

注解:

“宪副”:明清按察副使,正四品武官。

“尚书”:六部最高长官,正二品。

“解元”:乡试第一名,“翰林”:翰林院官员,掌文书起草。

庚申、乙酉:申酉金为七杀,乙木为劫财,无火制杀,金旺克木,主凶。

原文:

甲辰日癸酉时,子戌年月,有财有官,贵。

译文:

甲辰日癸酉时,若年月见子(水)戌(土),形成财官相生(子水为正印,戌土为偏财),主富贵。

注解:

“子戌年月”:子水为印,戌土为财,财印相生,需日主强可担财官。

“有财有官”:癸水为印,酉金为官,子水助印,戌土生金,形成“财官印相生”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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