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根据要求,我每年有一定的审判任务是要亲自审案的,对整个审判工作拥有最高的决策权,我指的是案件的审理和分配;如果我发现案件存在错误,有权责令司法官改正错误或者撤换司法官,直至依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纠正。
若是案件已经生效,我可以以院使的名义决定再审,另行指派司法官对有错误的案件进行审理,这些都是我的职权。现在龚常平公然向原告柔祥郡主索贿,公然袒护被告苏达。
他明知道诉前保全提供的担保金只有一万金币,却要强制执行远远超过一万金币的原告柔祥郡主的私有财产 —— 也就是她之前的嫁妆,这是公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
他滥用职权,徇私舞弊,在我这位院使亲自明确指出其违法之处的时候,他仍然执迷不悟,强行要求大宋驻军庞统领动用军队,企图强行抢夺案件原告的私人财产,公然暴力执法,更是胆大妄为。
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司法院的组织纪律,更违反了大宋的律法,我有充分理由怀疑他在这件案件中贪污受贿,徇私枉法。
因此我刚才作出决定,取消他对这件案件的审判权,将案件交由我自己自行审理,这是我作为院使职权范围内的事。
这件案子我已经非常清楚,今天只是作出口头判决,随后我将会亲自起草判决书,你们的离婚判决将会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生效。
当然你有十天的上诉期,在期限之内你若不服,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。
至于诉前保全,由于诉前保全申请人提供的担保金只有一万金币,而被执行人已经提交了远超一万金币的财产。
所以诉前保全已经执行完毕,不能再执行被执行人任何其他财产,这是对本案的裁判部分。”
说完之后,他又望向跪在那儿依旧全身发抖的司法官龚常平,说道:“你故意违反法律规定,滥用职权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,你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。
所以我以司法院院使的名义在此作出决定,罢免你的司法官职务,并开除你的公职;至于你违法犯罪的行为,我会移交廉政署追究你的刑事责任。”
听到院使这番话,龚常平反而喜上眉梢,如果仅仅是追究刑事责任,而不用砍他的头,那他就可以保住脑袋了。
只不过听到接下来的话,他又重新如坠冰窟。
司法院院使转身对着二十皇子闪电躬身施礼,随即说道:“这次诉前保全强制执行过程中,龚常平涉嫌勾连敌军抢夺我大宋子民财产,这是通敌卖国的行为,恳请王爷对此作出裁决。”
龚常平几乎要瘫软在地了,他跪爬两步,哀嚎着说道:“王爷饶命,卑职,不,小人知错,小人愿意认罪,但请饶了小人一条狗命,小人愿意承受任何处罚,求王爷饶小人一条狗命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