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 我想静静(下)

“要知道那会儿,魔都还有不少人喊着36元万岁。”

所谓“36元万岁”,是指70年代普通工人待遇。

小主,

魔都青工新入厂要学徒三年,第一年工资17.84元/月,第二年19.84元/月,第三年21.84元/月。满师后36元/月,奖金5元。

因一直不加工资,民间有“36元万岁”一说。

还有更惨的,学徒三年满师后,第一年定级为一级技工,工资31元,第二年定为二级工,才能拿到36元工资。

直到79年全国工资普调才加了一级,技工三级,工资42元。

80年代初,工资陆陆续续上涨,但普通工人一个月拿三四十块钱很常见。一桌酒席顶得上普通工人一个半月工资,没多少人吃得起。

“酒席还加了菜,一份蚝油牛肉5块6,一碗肉片汤2块8毛8分钱,黄酒一瓶1块1毛8,桔子水一瓶2毛5。”

“都过去快十年了,你还记得这么清楚?”徐正阳道。

“那是必须的。”

蔡庆闭上眼,仿佛在回味着什么:“那是我来魔都以后,吃得最好的一顿饭,临走还顺走了他们一包7毛钱的烟。”

“你汤姆真不是好东西。”

高兴笑骂:“还连吃带拿的,不怕被人发现啊?”

“哈哈。”

蔡庆大笑道:“婚宴是最好混的,娘家人以为我是婆家人,婆家人以为我是娘家人,往席上一坐,抄起筷子吃就是,没人管。”

“哪天你也带我蹭婚宴吃吃呗。”高兴道。

“没问题。”

蔡庆拍着胸脯道:“只要脸皮够厚,胆子够大,到哪都饿不着你。”

“这不是巧了嘛这不是。”

高兴指着自己的鼻子:“刚好这两点儿,我都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