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喝吗?”雷弟问。
“好喝。”阿霞用力地点了点头,马尾辫在脑后甩了两下;“我们以前的糖水放的是白糖,不放姜,喝起来太甜了,这个刚刚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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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就多喝点。”雷弟低下头,继续喝自己那碗。
正喝着,一个声音从街对面传过来,粗犷的,带着烟酒浸泡过的沙哑,隔着半条街都能听见,像是一辆没装消音器的摩托车从远处开过来。
“雷仔,这不是雷仔吗?”
雷弟抬起头,目光越过糖水摊的蒸腾热气,落在街对面一个正穿过马路走过来的身影上。
那个人三十七八岁的样子,身高一米七出头,穿着一件花哨的夏威夷衬衫,红底黄花的,扣子只系了下面两颗,露出胸口一大片黑褐色的皮肤和一条粗重的金链子,金链子在路灯下反着光,晃得人眼睛疼。
衬衫的下摆塞在深蓝色的西裤里,裤腰上挂着一串钥匙,走起路来叮叮当当的,金属碰撞的声音和他的脚步声混在一起。头发染成了黄色,不是那种浅黄,是那种刺眼的金黄色,像是用劣质染发剂染的,发根已经长出了黑色的新发,黄黑交界的地方看起来有些滑稽。
脸是典型的南方人脸型,颧骨高,下巴宽,皮肤粗糙,毛孔粗大,鼻梁上有一道疤,不知道是被什么利器划的,疤痕的肉是粉红色的,在路灯下格外明显。
嘴角叼着一根烟,烟灰已经很长了,快要掉下来,但他浑然不觉,咧着嘴笑着朝雷弟走过来,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,门牙缺了一颗。
雷弟认出了这个人。
黄毛。
当然他的真名不叫黄毛。道上的人都叫他毛哥,是“和连胜”的人,在旺角这一带收数。
说是收数,其实就是收保护费,旺角这边的小摊小贩,每个月都要给他交一笔钱,不交的话就有人来砸摊子。
雷弟从小就认识他。
说“认识”不太准确,应该说是“被他认识”。雷弟母亲生病,他一个人住在公租房里,么得办法,找了黄毛借了8万,一年翻到20万,只能说还算不把人逼死而已。
雷弟当时连五块钱都没有,但那张欠条上写的是8万。利滚利,滚了1年,从8万滚到了20万。
直到前几天,雷弟才把那20万还清。
所以雷弟对这个人的感情很复杂。说恨吧,谈不上——黄毛只是执行者,背后还有人。
说不恨吧,也不可能——那种屈辱感,这辈子都忘不了。
但有一点雷弟很清楚——他不会去得罪社团的人。
不是怕,是不值得。
这种人就像路上的狗屎,踩上去恶心,不踩又挡路,最好的办法就是绕着走,或者是一些清洁工,做做环保。
雷弟放下碗,没有站起来,也没有笑。脸上的表情从刚才的放松变成了一种淡淡的疏离,嘴角的弧度收了起来,眼神变得平静,像一潭没有风的水。
“毛哥。”雷弟叫了一声,语气不冷不热,像是对一个不太熟的邻居打招呼,礼貌在,热情没有。
黄毛走到跟前,先是看了雷弟一眼,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一圈——从白色衬衫到深灰色西裤,从西裤到黑色皮鞋,又从皮鞋扫回脸上,在衬衫的领口和皮带上多停了两秒。
他在这个行当里混了十几年,看人先看打扮,能从一个人的穿着判断出他最近混得好不好。
雷弟这身行头虽然不是什么名牌,但一看就是新买的,合身、干净、没有褶皱,和以前那个穿着发黄T恤、拖着拖鞋在街上走的少年判若两人。
黄毛的眼睛亮了一下。
不是那种真诚的高兴,是那种看到猎物之后本能的眼睛发亮——瞳孔微微放大,眼角微微收紧,像是一只猫看到了老鼠的那种亮。
然后他的目光落在阿霞身上,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。浅黄色碎花裙子,白皙的小腿,低马尾,蝴蝶结发圈,帆布鞋。
又从脚看到头,最后停在阿霞的脸上,看了好几秒,嘴角的烟灰掉了一截,落在他的夏威夷衬衫上,灰白色的烟灰在红色的花朵图案上格外刺眼,他伸手弹了一下,烟灰散了,留下一个小小的灰色印记。
“雷仔,发财了啊。”黄毛把烟从嘴里拿下来,夹在指间,烟头还在冒着红色的光;“身边都有这么漂亮的马子了。”